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
深经贸信息技术字〔2015〕61号
发布时间:2015/6/16
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市经贸信息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委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关于印发〈深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深经贸信息技术字〔2013〕184号)要求,为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,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请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(一)在深圳市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; (二)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,并正常运作2年以上; (三)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,在行业内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; (四)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,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,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; (五)具有较完善的研究、开发、试验条件,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、知名品牌,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; (六)拥有技术水平高、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,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,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; (七)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,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,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,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技术创新绩效显著; (八)企业营业收入总额、纳税额、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、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、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指标,按不同行业类别,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。
序号 |
行业类别 |
连续2年年产品营业收入总额 |
连续2年年纳税额(营业税、增值税、所得税) |
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|
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|
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|
1 |
制造业 |
2亿元 |
500万元 |
营业收入的3.5%或1000万元 |
30人 |
600万元 |
2.1 |
战略性新兴产业 |
1亿元 |
500万元 |
营业收入的3.5%或1000万元 |
30人 |
500万元 |
2.2 |
未来产业 |
5000万元
|
300万元 |
营业收入的4%或1000万元 |
30人 |
500万元 |
3 |
建筑业 |
10亿元 |
500万元 |
营业收入的3.5%或1000万元 |
30人 |
600万元 |
详见《深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》(深经贸信息技术字〔2013〕184号)
二、申报材料 (一)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(http://zj.szjmxxw.gov.cn/sfwweb,点击“项目申报”,选择“技术中心认定”,点击“现在填报”)在线填报《深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》,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纸质文件。 《深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》架构概要如下: 1.《深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(简述)》(附件1-1) 2.申报承诺书(附件1-2) 3.认定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表(附件1-3) 4.行业领域选择确认表(附件1-4) 5.限定性指标情况表(附件1-5) 6.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(包含名称、用途、原值、购置时间、放置地点等信息)及事项说明(附件1-6) 7.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定量数据表(附件1-7) 8.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》(附件1-8) (二)企业工商营业执照(验原件) (三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件(验原件) (四)组织机构代码证(验原件) (五)上两个年度纳税证明(验原件) (六)上两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(验原件) (七)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事项相关补充说明、证明资料 (八)“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”(B107-1)、“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”(B107-2) 注:工业企业提供上报统计局的“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”(B107-1)、“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”(B107-2),并加盖公章提交。其他企业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加盖公章提交。 (九)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 注: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,主要包括:技术中心成立文件、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主要内容与金额、技术中心内部专家、博士和外部专家、对外合作项目、技术中心与其他机构组织合办开发机构、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、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、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登记、参与制定的标准、国家级和省(部)级工法、国家及省级认证实验室检测机构、驰名商标、著名商标、科技奖励、国家建设工程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、土木工程詹天佑奖、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、国家信息安全测评/信息安全服务资质、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等方面的内容。 (十)其它(申报企业认为需上传的资料) 以上材料一式1份,A4纸正反面打印/复印,加盖公章,连续编页码并装订成册(胶装)。 三、受理时间 (一)网络填报受理时间: 2015年6月16日至7月7日18点整; (二)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7月9日(工作日) 四、受理地点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7、8号窗口。 五、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咨询电话:82002061 特此通知。
( 深圳市绿色低碳科技促进会 www.szdt.com 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