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7日在北京举行,会议发表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、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》。宣言声明,上合组织成员国将努力保障本地区能源安全。
宣言称,成员国根据本国社会经济发展优先方向,通过相互支持,不断在现代化和创新发展基础上增强经济发展潜力,大力推进经验交流和务实往来。
成员国认为,经济全球化应有助于建立均衡、互利、公正、高效、非歧视的惠及世界各国的贸易关系。
成员国愿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,为消除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的影响,实现世界经济可持续增长做出贡献。
宣言指出,成员国将深化和完善互利互惠的区域经济合作,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,实施共同投资的大型项目并吸收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参与。
成员国认为,应继续促进各成员国边境地区及毗邻地区合作,加强互联互通,共享经济发展成果。
成员国将努力保障本地区能源安全。
宣言指出,成员国重视发展连接欧亚的交通基础设施,建立相应的国际交通走廊,提高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联运效果,并将为完成上述任务继续加强合作。
成员国根据本国法律和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,保障生活在其境内的其他成员国公民的社会经济权益。 ( 深圳市绿色低碳科技促进会 www.szdt.com ) |